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的“证据”

17 05 2011年

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用了这么多天的时间,终于学会了更改发信时间,还花钱去做公证,证明其论文曾在2003-03-07存在网易发信邮箱中,比方波等人发表论文的时间还早,所以是方波等人抄他,不是他抄方波等人。

他要是来找我,我几分钟就给他搞定。我今天也在网易信箱放了一个2003-03-07的邮件备份,如图。他不是说曾把论文放在网上交流吗,原来是在其信箱交流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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